广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送达2024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无法送达查验成果的布告
依据《商场监督办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则》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第1季度安排而且展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无法送达查验成果的产品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按天然日核算,下同),公告期满,视为已书面送达查验成果。
公告期间,相关这类的产品的被检查商场主体、标称生产者可至广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签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成果通知书》等资料。一起,对检查产品查验成果等有贰言的,请自收到查验定论书面奉告之日起15日内,向广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书面提出复检请求或贰言阐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贰言。有关产品质量抽检成果其他详细事项,可询联系人。
广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2024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无法送达抽检成果的产品名单.docx
(联系人:肖猷健,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907室。)
广州市商场监督办理局2024年第1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无法送达抽检成果的产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