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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耀光学停止创业板IPO 原拟募资46亿广发证券保荐
我国经济网北京6月6日讯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停止对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丹耀光学”)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阅的决议。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受理了丹耀光学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请求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阅。日前,丹耀光学向深交所提交了《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求文件的请求》,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丹阳丹耀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请求文件的请求》。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阅规矩(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决议停止对丹耀光学初次揭露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阅。
丹耀光学主营业务为精细光学元件和功用组件的研制、出产和出售,根本的产品包含球面光学元件、平面光学元件及各类光学功用组件等精细光学产品,首要运用在于医疗与生命科学、工业检测与操控、望远与观瞄等范畴。
到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王洪直接持有公司40.00%股权,且别离通过天禄出资、曲阿出资和凤美出资操控公司7.09%、4.37%和1.05%表决权。袁志清直接持有公司27.06%股权。2021年5月,袁志清与王洪签署《共同举动协议》,两边约定在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达到致定见,若不能达到共同定见的,袁志清依据王洪的定见行使表决权,协议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36个月。综上,王洪算计操控公司79.57%表决权,系公司操控股权的人、实践操控人。
丹耀光学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揭露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越1,981.65万股(不含选用超量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份额不低于25%,悉数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揭露出售股份。公司原拟征集资金46,279.95万元,用于精细光学元件出产基地项目、光学功用组件出产项目、研制中心建设项目、弥补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