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17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弘景光电”)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要求。这是2024年过会的第36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22家,北交所过会14家)。
弘景光电的保荐人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汪伟、温立勇。这是申万宏源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此前,2月1日,申万宏源保荐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10月10日,申万宏源保荐的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过会。
弘景光电是一家专门干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面向全球光电领域提供专业的光学成像与视频影像解决方案。
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是赵治平。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赵治平直接持有公司1,339.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0971%,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赵治平通过担任员工持股平台弘云投资、弘宽投资、弘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2,036.83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7365%。同时,为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赵治平与周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及处理与公司有关事宜时采取一致行动,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以赵治平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周东直接持有公司562.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8110%,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同时,周东通过担任外部投资者持股平台弘庆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计控制680.04万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2686%。因此,赵治平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57.0052%的表决权,是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
弘景光电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588.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弘景光电本次拟募集资金48,765.17万元,用于光学镜头及模组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客户集中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基本的产品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主要使用在于智能汽车和新兴消费领域。发行人全景/运动相机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收入占主要经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是5.85%、33.33%、46.29%、47.38%,其中对影石创新的出售的收益占该类产品营销售卖收入比例分别为87.56%、99.09%、99.75%、99.72%。
请发行人:结合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先进性、与影石创新的战略合作协议情况、影石创新最新情况,说明发行人对影石创新是否存在重大依赖,与其合作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及摄像模组业务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智能汽车光学镜头出售的收益金额分别为12,266.48万元、13,937.49万元、13,979.03万元、7,471.02万元,智能汽车摄像模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3,747.66万元、4,010.62万元、3,567.65万元、998.52万元。近年来,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车载镜头模组销售额增长较快。
请发行人:结合行业竞争格局、产品技术先进性、客户合作及拓展情况,说明智能汽车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不是真的存在持续下降风险。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影石创新经营发展状况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